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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出炉!今天,溧水区召开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培训会

来源:365淘房 2024-01-30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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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淘房 彭敏 为进一步做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规范存量房市场秩序,激发存量房市场活力,维护存量房买卖各方合法权益,今年1月12日,溧水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正式上线

而为了更好地推进溧水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今天(1月30日),在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召开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培训会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溧水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存量房资金监管工作的银行以及媒体,并从政策背景、监管制度、实施细则、监管协议四大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

科普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模式的必要性、安全性和优越性,旨在让广大市民了解及防范存量房交易资金风险,维护房屋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打造高效、快捷、规范、便民的存量房交易机制。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范围

1、南京市房产局在全市所有区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

2、监管范围包括购房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等购房款项。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申请材料

1、存量房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

3、买卖双方银行借记卡(I类户)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流程

存量房资金监管操作步骤

1、进入房帮宁首页,点击【查看更多】,选择二手房的【合同查询】

或者:进入房帮宁,点击【个人中心】,点击【房产合同】,选择二手房,进行查看。

2、查看存量房(二手房)的合同信息,点击【全部】,查看全部合同信息;点击【待签订监管协议】,进入该页面,点击【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按页面内容进行填写,点击【保存并签订】,完成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

3、点击【已签订监管协议】,进入该页面,点击【查询资金监管协议】,查看已经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协议内容。

4、点击【资金监管明细】,查看资金出入账详情内容。

5、点击【首付款监管凭证】,可在线查看和下载首付款监管凭证内容。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模式的优势

1、政府监管更放心:由南京市房产局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委托市交易中心承担主城区监管具体工作,新六区房产部门委托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监管具体工作。溧水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主体是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政策咨询电话:025-56225009。

2、线上线下更省心:买卖双方如需资金监管,可选择在各房产交易登记服务大厅(市民之家二楼房产104窗口,电话:025-57236041;交通西路不动产登记中心11号窗口、电话:025-56205011)、监管银行服务网点等延伸服务点,线下办理买卖合同签约、监管协议签订、监管资金缴存等各项业务,也可使用“房帮宁”平台线上办理相关业务。待监管资金达到拨付条件后,无须再次申请,即可按协议约定转入卖方账户,做到“一站式办理”。

3、免费办理更贴心:资金监管不收取任何费用,资金监管期间的利息以资金实际入账时间、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随本金一并划转。如交易完成利息归卖方所有,如交易撤销利息归买方所有。

4、行业规范更舒心: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明确未与监管机构签订监管服务协议的商业银行和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不得从事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管等监管相关业务。 

注意事项

1、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买方如需办理新购房抵押贷款,应当凭监管机构出具的存量房首付款监管凭证办理银行贷款手续。

2、买房人将交易资金存入或转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涉及银行贷款由银行将贷款转入该专用账户。交易完成后,由监管机构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入房产卖出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交易未达成的,由监管机构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入房产买入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涉及银行贷款由监管机构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回原贷款银行。

3、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存储和支付,监管资金不得支取现金。

4、商业银行及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未与监管机构签订监管服务协议的,不得从事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管等监管相关业务。

5、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违规行为处置

中介: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协助买卖双方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记入房地产经纪市场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网签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银行:监管银行违反规定收存、支付存量房交易资金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先行赔付,并由监管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监管机构有权暂停其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逾期仍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监管机构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合作协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机构:从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写在最后:

存量房交易即二手房买卖,付款环节往往颇为复杂,不仅有定金、首付、分批付款、住房贷款、尾款等环节,还涉及交易房屋的贷款解押、房屋销售款的分配等事宜,容易出现交易风险

2017年以来,南京市取消了存量房资金强制监管政策,调整为交易双方自愿监管,第三方交易资金托管平台开始从事资金存管,市场份额不断做大,风险不断累积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相当于政府为二手房买卖提供了“安全支付”功能。即买方将购房款存入政府监管账户,过户完成后,政府监管机构将资金直接划拨给卖方,可保障房屋产权与交易资金的安全,达到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

具体来说,对于买方,规避了业主蓄意骗款、资金交割后对方不配合过户等风险,切实保证了交易安全;对于卖方,交易资金提前划入监管账户,保证买方有足够资金购买房屋,规避了中断交易的风险

最后,相信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模式下,溧水区存量房交易将更放心、更舒心、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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