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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淘房 这个月,关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好消息不断。不仅公积金异地转移手续简化,而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12月份调整为全年;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1-12月份的上半月调整为全月。
昨日,南京公积金又传利好!从7月1日起,南京将上调2017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南京公积金缴存每月最高标准将上调552元!
昨天,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宣布,从7月1日起,将上调2017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南京在职人员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理论上最高可达5400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552元。
通知称,此次调整的对象是今年6月30日前在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和职工,执行的日期为今年7月1日。
据了解,2017年度的缴存基数为2016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25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7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
通知还指出,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同步调整。
按照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22500元,缴存比例为8%-12%,依据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计算,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5400元(22500元×12%×2),较2016年度的4848元提高了552元。
公积金提高了,该怎么充分使用起来呢?
受房价上涨影响,越来越多人买房时希望能使用公积金这一“隐形资产”。那南京市公积金到底有哪些用处呢?
这20种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
3、购买公有住宅;
4、购买经济适用房;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7、租住商品住房;
8、离休、退休;
9、出境定居;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
1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
13、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1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6、单位集资建房;
17、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8、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
19、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20、差错调整。
备注:目前,在南京购买商铺、写字楼、车库,装修房屋等,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为不会留下贷款记录,大多数人买房时会首选住房公积金贷款。那在南京,如何才能实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呢?返回南京365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