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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批不动产权证发出 今起“进一个门 领一张证”

来源:365淘房 2016-06-2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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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南京市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但不动产登记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不换新证对于百姓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已领取房产证但尚未办理土地证且符合登记条件的,也可随时申请按简便程序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那么市民到哪里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启用不动产权证,原先办的房产证、土地证是否有效?办不动产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小产权房”又是否能进行不动产登记确权?办新政后费用有什么变化?

今天,365淘房在南京市国土局一楼办证大厅带领大家见证南京市批不动产权证书的发出。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赵荣军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赵荣军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赵荣军表示,目前不动产登记工作已经开展,不过市民不必惊慌,在不发生产权变更的情况下,不必急于一时办理。目前南京各办理中心人员都已经安排到位,基本可以满足大家办理需求。

此外,据介绍,此前办理“两证”需要缴纳98元,目前办理不动产权证只需要80元,比此前还减少18元。

 据悉,今天首批10余本不动产权证主要是针对已有房产证,按照便捷手续3天内办理出来。目前南京市区是按照先办证后交税,10月8号之后市区将按照先交税后办证(目前江宁是按照先交税后办证)。

一、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的背景及意义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正式确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明确由国土资源部承担全国不动产登记的指导、监督工作;随后,国土资源部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这一不动产登记配套规范性文件,同时要求,2016年,不动产登记制度要在基层全面落地实施,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都要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根据全省工作方案,2015年8月起,南京市在六合区试点开展农村宅基地、农房统一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2015年年底始,在高淳区组织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试点工作。 2016年6月17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明确从6月28日起,南京在全市正式、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为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创造条件,为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具体来说,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1、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和水域滩涂养殖登记等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可以大大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和政府的公信力。

2、可以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统一登记可以更加清晰地明确不动产权利界线,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不动产物权。

3、可以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分散登记时,权利人要到两个以上的部门办理不同证件,统一登记后,减少了办证环节,可以让权利人少跑路,大大减轻权利人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

4、可以更好地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原先由于房、地分别登记,导致房、地分离现象十分严重,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交易安全。统一登记后,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将更加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二、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过程

2015年8月,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成立南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以安任组长,南京市副市长华静任副组长,市编办、法制办、国土、房产、住建、农委、财政、地税等8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这标志着全市层面的不动产登记组织领导机构正式成立。

随后,在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一是完成机构及人员整合工作。作为全市不动产登记行政管理机构以及具体经办部门的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继成立;将原承担土地登记以及原承担房产登记的部门和人员整合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管理。

二是完成数据及信息平台整合工作。进行了国土、房产登记数据整理、共享和融合,完成了全市10.3万幢住宅类小区数据落宗(即房落地)工作;建成不动产登记发证、数据交换软件,审核人员同时分别进入房产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审核,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登簿、统一打印不动产权证书。

三是完成窗口整合工作。将原御道街土地登记大厅与大光路房产交易登记大厅整合成大光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将原钟阜路土地登记大厅与中央门房产交易登记大厅整合成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原华侨路房产交易登记大厅、原中山路土地登记大厅同时改造成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四是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的拟定工作。制订了《南京市本级应急期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岗位衔接方案》、《南京市应急期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岗位衔接方案(征求意见稿)》、《应急期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流程衔接方案(征求意见稿)》等,确保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规范化运行。

五是出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前遗留问题处理的相关政策。目前已形成《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建设用地条件复核工作的请示》、《关于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登记的处理意见》、《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两证”不全的处理意见》、《关于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部分证载内容不一致的处理意见》等政策文件,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平稳过渡。

六是完成面向全市所有不动产登记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了全市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业务受理、咨询服务、登记审核等岗位人员共计1300多人次的集中培训,在全市集训的基础上,进行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操作、不动产登记档案及权籍调查等16期专题培训,为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好能力储备。

三、不动产登记办理过程、地点、时间

1、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整合原房产登记和土地登记两个窗口收件为一个窗口办理,同时整合房产部门网签、资金监管等交易管理窗口在一个服务大厅办理,避免市民办证两头跑。以市国土资源局中山路171号办证大厅为例,原一楼办证大厅经装修改造为房屋交易大厅后,引入房产、税务、公证以及数家银行工作窗口,将于6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原土地证办理窗口则在6月12日移至二楼。前来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市民,在一楼办理好房产交易后,可直接取号至二楼办理不动产证书。

2、南京市本级设5个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分别为华侨路大厅、中山路大厅、大光路大厅、中央门大厅以及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目前,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只受理对公纯土地登记业务,其余服务大厅平行受理对私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申请。司法查解封业务、单位不动产登记(纯土地登记业务除外)在中山路大厅受理。原市国土资源局雨花台分局办证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暂停受理个人土地登记申请。

全市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申请办理地点:

(1)中山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中山路171号,咨询电话:83198500)

(2)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华侨路35号,咨询电话:84710245、84726022、84710699)

(3)大光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大光路49号,咨询电话:84680379)

(4)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龙蟠路9号,咨询电话:85532963)

(5)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地址:江东中路265号,咨询电话:68505239)

(6)栖霞区(地址:和燕路352号,咨询电话:85307278)

(7)雨花台区(地址:软件大道 176 号,咨询电话:52829550)

(8)江宁区(地址1:东山街道杨家圩2号(江宁区市民中心),咨询电话:69977123;地址2:双龙大道1200号(江宁国土资源分局辅楼2楼政务大厅,受理纯土地登记业务),咨询电话:52140764)

(9)浦口区(地址1:泰山街道大桥北路69号,咨询电话:58578901;地址 2:江浦街道象山路 1 号,咨询电话:58115577)

(10)六合区(地址1:六合区政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57096204;地址2:化工园新华西路328号江北驾校对面(受理原大厂区范围内的申请),咨询电话:57014994)

(11)溧水区(地址:永阳街道后巷10号,咨询电话:57223140)

(12)高淳区(地址: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6号,咨询电话:56821737)

 3、个人商品房、存量房不动产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余不动产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期限办理。

四、相关问题说明

1、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在整合原房产登记和土地登记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实现“一个窗口”办理。各类业务所需申请材料、办事程序及注意事项,可查阅各服务大厅提供的《南京市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也可通过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站(http://bdcdj.njgt.gov.cn)查询或拨打各服务大厅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已依法颁发的房产证、土地证等权利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不存在不立即换证会增加办证费用或重复收取税费等情形。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分别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相比,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办事程序更为简便,办事时限也进一步缩短。

3、已领取房产证但尚未办理土地证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可随时申请按简便程序换发不动产权证,需按规定提供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除急需交易和抵押的情形外,建议市民不要在最近办证高峰期申领不动产权证,可选择在人流量少的服务大厅和时期进行办理,以免耽误大家的宝贵时间,请相互转告。

5、请申请人提前按规定备齐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准备好复印件,以避免在大厅复印等候,以及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无法正常办理的情况。

6、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补办,需先到华侨路不动产档案馆(华侨路52号)办理补办查询申请,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站上公示15个工作日后,凭查询回执到登记窗口申请,符合登记条件的补发不动产权证。

五、下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的措施

1、强化窗口便民举措

实施并完善窗口全程引导、“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促进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窗口之间的融合,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开辟老弱病残孕快速通道,建立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平台,强化服务与沟通。

2、强化登记工作规范

进一步健全不动产登记各类业务管理规范,特别要制订窗口管理工作规范、岗位责任、受理操作手册,深化登记发证业务标准化建设。

3、加强窗口人员培训

深化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窗口人员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理解能力、业务规范执行能力,信息系统操作能力、窗口服务应变能力,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4、加快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

以不动产登记簿为核心,以宗地为基础,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开展数据整合及数据库建设,最终形成空间参考一致、数据关联关系正确、历史信息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5、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

实现与相关部门审批、不动产交易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加强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间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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