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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口国资集团开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工作的公告

来源:浦口发布 2024-06-0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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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买房,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400-8908-365-531,咨询房博士。

为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 满足更多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

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浦口国资集团)将开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0日起至12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换购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住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房,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建商品房总价的80%。存量住房收购价格以评估价为依据。

三、收购主体

南京焕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焕新公司”)。

四、收购要求

(一)旧房收购范围

存量住房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北新区直管区(顶山街道、泰山街道、盘城街道、沿江街道、大厂街道、葛塘街道、长芦街道)和主城六区范围。

(二)旧房房源要求

1、存量住房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权利性质应为出让,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

2、存量住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三)新建商品房

可置换新建商品房房源200套,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房帮宁”平台的“宁换新”模块中展示。

五、报名方式

(一)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登录“房帮宁”平台首页。

(二)在“宁换新”模块,完成存量住房的物权核验后,挑选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并办理报名手续。

六、咨询服务

1、项目现场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团结路与钟奇路交叉口西南角仁恒城市星瀚营销中心

2、咨询电话

存量住房收购等相关事宜咨询:

025-58539820

房源信息、平台技术服务等咨询:

025-69568888

3、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8:00

南京市浦口区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开展住房消费 

 “以旧换新”工作的操作流程 

 具体如下 

↓↓↓

一、信息登记

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登录“房帮宁”平台首页。在“宁换新”模块内,点击“房源核验”,完成存量住房的物权核验后,点击“房源超市”,可看到新房项目的情况;点击“一键报名”,可办理报名登记。

二、线下认筹

换购人与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公司完成新房房源线下认筹,认筹金标准、新房的优惠政策等以各新房项目案场公布为准。

三、验房评估

1、意向客户报名后,需提供存量住房产权证明以及合规性承诺等材料,并缴纳认筹金,以进行资料审核、价格评估和现场查验。

2、评估存量住房收购价格。焕新公司通过遴选信用好、业务强的评估机构,形成评估机构名单库,邀请换购人代表一起从评估机构名单库中随机抽取 3 家评估机构,分别对拟收购的存量住房进行交易价格评估,取排序中间的评估值作为最终收购价格。

四、签订协议

《以旧换新协议》由换购人、收购主体、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公司、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部门签订,同步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15个工作日内签订《存量住房买卖合同》《存量住房资金监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以旧换新”交易的相关步骤,以及各方在交易全过程中的权责等内容。

五、核验交易资格

在交易启动前,由房产管理部门核验是否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情况,并预审是否可交易。

六、产权过户

实施单位与换购人履行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七、房屋交接

收购主体与换购人办理存量住房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煤气等能耗费用的结清。

八、其他事宜

1、存量房屋若存在租赁关系,换购人应承诺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前予以解除,原承租人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与收购主体重新协商租赁事宜,租赁价格以评估价为准。换购人如需承租该房屋的,可以按评估价租赁。

2、“以旧换新”置换成功后三年内,原房主子女可享受置换前对应义务教育入学权益的,从《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在开始办理存量房产权过户手续前,换购人需明确是否保留原有义务教育入学权益,填写《存量住房“以旧换新”子女入学信息填报表》或《自愿放弃义务教育入学权益承诺书》,作为相关合同的附件。其中,需要保留学区资格的购房人,在《以旧换新协议》签订后,持相关材料,到旧房所在区教育局办理入学权益审核手续。未尽事宜,以旧房所在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九、常见问题解答

1、参与“以旧换新”有哪些优势?

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可以为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便捷、有利的服务,有新房购买以及二手住房出售需求的群众可以考虑“以旧换新”;

收购二手住房由政府倡导、国企实施,保证交易账户以及交易资金的安全可罪;

收购价格由专业评估机构评定,群众自由选择是否接受,规范合理;

由国企主导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办理流程便捷,交易周期短,且不产生任何中介费、手续办理费等额外费用。

2、什么样的房子可以参加“以旧换新’活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存量住房需位于南京主城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房屋用途为住宅。

换购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住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置换总价不得高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总价的80%。

另存量住房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存量住房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权利性质应为出让,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

②、存量住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③、存量住房应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无违法拆改、违法搭建等违反规划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情形。

3、哪里能够看到新房的房源情况?

登录“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进入“房帮宁”(需登记注册),在“宁换新”模块内,点击“房源超市”,选择浦口国资集团,即可看到浦口国资集团旗下城市星瀚花苑新房项目的具体情况。如需详细了解具体房源信息,欢迎到项目售楼处看房或来电咨询。

4、新房售价按照表价,还是折后优惠价?

参加“以旧换新”的客户,购买新房参照现在项目案场对外销售的新房市场价。

5、二手房评估价是怎么评的?需要自己承担评估费用吗?

我们已经遴选了一批信用好、业务强的评估机构,形成了评估机构名单库,每20组为一批,安排邀请换购人代表在公证处一起从库中摇号抽取3家评估机构,规范科学客观的开展好评估工作。

每套房屋有3个评估结果,取平均值为最终评估价。换购人登记报名,完成新房意向认购后,会按顺序依次开展上门验房和评估工作。

若完成“以旧换新”产权过户,则不收取换购人评估费用;验房评估后退出的,换购人需承担一定的评估费用(评估费用在启动评估前由焕新公司与换购人进行明确,换购人同意并付费后,方可实施评估)。

6、我的房子有按揭贷款没还完可以参加以旧换新吗?

存量住房存在按揭贷款不影响登记报名和意向认购,但在正式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换购人须自筹资金归还按揭贷款、解除抵押。

7、购买新房时需要将旧房收购全款作为首付吗?

新房最低首付比例以同时点银行贷款政策为准,在存量住房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总价的80%的前提下,换购人可根据银行资格预审要求确定首付金额和按揭贷款额度。

存量住房收购款用于支付新房首付款后的剩余部分,在新房按揭贷款放款后支付给换购人。

8、存量房目前有租客怎么办?换购后新房还没交付可以租住原房屋吗?

存量房屋若存在租赁关系换购人应承诺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前予以解除,原承租人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与南京焕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新协商租赁事宜,租赁价格以评估价为准。换购人如需承租该房屋的,可以按评估价租赁。

9、原房屋学区能够保留一段时间吗,具体怎么操作?

以旧换新”置换成功后三年内,原房主子女可享受置换前对应义务教育入学权益的,从《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在开始办理存量房产权过户手续前,换购人需明确是否保留原有义务教育入学权益,填写《存量住房“以旧换新”子女入学信息填报表》或《自愿放弃义务教育入学权益承诺书》作为相关合同的附件。其中,需要保留学区资格的购房人,在《以旧换新协议》签订后,持相关材料,到旧房所在区教育局办理入学权益审核手续。未尽事宜,以旧房所在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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