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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以旧换新”成功后,换购人可选择保留原存量住房施教区3年入学资格!
这意味着房主在卖房给安居后,仍然可以让自己的孩子在原学区就读3年!
就在刚刚,南京安居南京安居集团存量住房“以旧换新”公告发布后的市场推进情况并举行首批签约。
据了解,截至5月20日,线上、电话、现场等各类咨询约3450组,微信小程序“宁换新”平台登记意向报名约4150 组,初审符合条件的登记约3430组。案场累计来访约2230组,缴纳新房意向认筹金的换房人515组。
截至目前已有52组客户确认成交,正在同步办理存量房和新房交易手续。
“以旧换新”试点活动推进中,针对市民颇为关注的重点事项,南京安居集团在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也明确了解决方案——
问:旧房学区保留多久?
答:“以旧换新”成功后,换购人可选择保留原存量住房施教区3年入学资格(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问:市民购买新房时需要将旧房收购全款作为首付吗?
答:不需要!市民购买新房时最低首付比例以同时点银行贷款政策为准,在存量住房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总价的80%的前提下,换购人可根据银行资格预审要求确定首付金额和按揭贷款额度。存量住房收购款用于支付新房首付款后的剩余部分,在新房按揭贷款放款后支付给换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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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据小道消息,这2000套以旧换新仅是首批次,接下来南京第二批以旧换新房源即将到来。
相较于第一批次由颐居开发建设、亦或是颐居参股的项目,第二批次以旧换新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参与房企以及项目增多,如南部新城、栖霞部分区域项目。对于购房者来说,选择也会更多。
南京以旧换新政策有助于市场新房与二手房的去化,且这部分二手房短期内还不会流通于市场之内,将进一步减少市场库存。
这将在很大程度上为南京新房市场以及二手房市场筑底,稳定楼市房价。
接下来还会有哪些项目进入到以旧换新政策当中去,让我们拭目以待。
附件: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详解如下:
一、试点方式
试点期间,换购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住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总价的80%。存量住房收购价格以评估价为依据。
二、活动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额满为止。
三、收购主体
南京置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全资公司,以下简称“置新公司”)。
四、报名须知
(一)存量住房位于南京市主城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范围内,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
(二)存量住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三)首批试点限额2000套。
(四)可置换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在“房帮宁”平台的“宁换新”模块中公示。
五、报名方式
(一)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登录“房帮宁”平台首页。
(二)在“宁换新”模块,完成存量住房的物权核验后,挑选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并办理报名手续。
六、咨询服务
(一)电话咨询
咨询时间:9:00-18:00
存量住房收购等相关事宜咨询:025-68318505、68318506
房源信息、平台技术服务等咨询:025-68318510、68318516
(二)现场咨询
咨询时间:9:00-18:00
咨询地址:安德门大街32号紫悦广场1号楼1楼置新公司
(三)线上咨询
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在"房帮宁"平台的"宁换新"模块中在线答疑。
附件:《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操作流程》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操作流程
一、信息登记
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登录“房帮宁”平台首页。在“宁换新”模块,完成存量住房的物权核验后,挑选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并办理报名手续。
二、验房评估
由南京置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遴选信用好、业务强的评估机构,形成评估机构名单库,邀请换购人代表一起从评估机构名单库中随机抽取 3 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分别对拟收购的存量住房进行交易价格评估(换购人不承担评估费用),取排序中间的评估值作为最终收购价格。
三、签订《以旧换新协议》
《以旧换新协议》由换购人、置新公司、新建商品住房开发公司、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签订,主要目的为明确“以旧换新”交易的相关步骤,以及各方在交易全过程中的权责等内容,其中对于资金监管及流转的约定如下:
1.置新公司将存量住房房款全额转入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存量住房监管账户。
2.如果换购人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为期房,待存量住房转移登记和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完成后,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将存量住房监管资金转入新购商品住房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3.如果换购人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为现房,则在完成存量住房转移登记,并在办理新建商品住房首次转移登记前,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将存量住房监管资金转入新建商品住房开发公司。
四、核验交易资格
在交易启动前,由房产管理部门核验是否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情况,并预审是否可交易。
五、产权过户
换购人与置新公司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存量房资金监管合同》,同步与新建商品住房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以旧换新协议》履行相关流程,完成相关过户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六、房屋交接
换购人与置新公司办理存量住房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煤气等能耗费用的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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