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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溧水一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拍……

来源:365淘房 2022-06-21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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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淘房 彭敏 今天,溧水一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拍

即NO.溧水2022JT01地块,其位于洪蓝街道无想寺社区徒村王村,规划用地性质为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起始价4150万元。

NO.溧水2022JT01地块详情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省级重大支持事项清单〉的通知》(苏发改规划发〔2021〕1009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经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批准,受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无想寺社区徒村王组委托,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将下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NO.溧水2022JT01地块信息

地块名称:溧水区洪蓝街道无想寺社区徒村王村杜城王地块

地理位置:洪蓝街道无想寺社区徒村王村

出让面积:40540.07㎡

出让年限:40年

规划用地性质: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容积率:Far≤1.2

起始价:4150万元 

地块位置:

NO.溧水2022JT01地块出让条件: 

1.本批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2.竞得人利用土地过程中应符合溧水区产业准入政策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并到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

产业准入要求:该地块用于三产服务业项目建设,后续引进的项目应符合我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不得引入省市和我区禁止和限制发展的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1)该地块入市应符合相关法定规划,并落实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要求。(2)入市地块规划、建设、运营时,应结合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等情况,优化空间和功能布局,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配套建设环境基础设施,使用清洁能源等,建设水资源循环利用系统,中水回用绿化浇灌等,确实需要排放,须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污水接入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依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手续,落实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江苏省地方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建立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减轻对周边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3.竞得人利用土地过程中应符合以下要求:(1)地块内开发建设项目须符合《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2)地块内实施雨污分流,并与市政管网做好衔接,若周边无市政管网,须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排放;须办理排水许可证;若设置餐饮、洗车等服务,根据《南京市排水条例》第二十五条要求,应配建油水分离装置、沉淀池等预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3)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该项目需委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并报请区行政审批局批复后方可动工实施。(4)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规划用地面积两万㎡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雨水净化、渗透和收集利用系统,并将有效施工图纸等资料报我局备案。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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