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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放管服”改革、“3550”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等工作部署及要求,进一步便民利民惠民,六合区不动产登记实施2018年再提速,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从2018年8月20日起,在六合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符合条件的部分登记类型实行现场办结、当场发证;符合条件的个人非住宅类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实行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应同时符合的条件:
1、2017年7月1日以后登记的房屋(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登记时间为准;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以转移联系单时间为准);
2、规划用途与土地用途一致;
3、非大宗批量;
4、不涉及税收争议处理、税收调查核实、人工评估等问题;
5、未发生其他情形(如需权籍调查等)。
(二)实行现场办结、当场发证的登记类型有:
1、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转移联系单日期为2017年7月1日以后);
2、存量房交易登记类型含:(1)买卖存量房的(含份额转让)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2)买卖存量房且买方办理住房贷款的抵押权登记与不动产转移登记合并办理(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3)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4)赠与存量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
3、个人住宅类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人应为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银行版)的银行机构;
4、夫妻间通过约定进行析产未发生其他情形的不动产转移或变更登记;
5、仅坐落发生变更的不动产变更登记;
6、仅权利人(限自然人)姓名、身份证类型或者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不动产变更登记;
7、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后,因证书遗失、破损申请补发、换发(依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证书、证明遗失应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网站刊发遗失声明满15个工作日)。
(三)实行1个工作日内办结的个人非住宅类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人应为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银行版)的银行机构。
二、实体经济、其他个人类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批量、需权籍调查及非公证继承的除外)。
三、除上述登记类型外,六合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实行5个工作日全覆盖(数据有问题、批量、需权籍调查的除外)。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现场办结、立等可取需在每日上午、下午下班前一小时以上提出登记申请。
(二)当事人在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收件单》后,请即时缴清不动产登记费。
(三)办结后,当事人将收到短信通知。请根据短信提示,及时到发证窗口办理领证手续。
(四)如有疑问,可拨打江苏省不动产登记统一咨询服务电话96510。返回南京365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