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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南京市国土局进行了双限之后的首场土拍,一共9幅地块公开出让,2幅地来自江北,7幅地来自江宁,其中G67、G68、G69、G70、G71、G72共计6幅地块设置了最高限价,截止发稿时,竞拍结果如下:
江宁淳化G67地块,经过21轮竞拍成交,没有达到现房销售,也没有达到最高限价,楼面地价11242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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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北G68地块,经过81轮竞拍达到最高限价,楼面地价22959元/平,现房销售,11月18日摇号定归属,11家开发商参与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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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G69地块,经过90轮竞拍达到最高限价,楼面地价19455元/平,现房销售,11月18日摇号定归属,6家开发商参与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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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东山G70地块,经过55轮竞拍成交,达到现房销售,没有达到最高限价,楼面地价23883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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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淳化G71地块,经过26轮竞拍成交,没有达到现房销售,也没有达到最高限价,楼面地价13645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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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禄口G72地块,经过49轮竞拍达到最高限价,楼面地价9031元/平,现房销售,11月18日摇号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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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次土拍,南京市国土局11月15日曾发补充公告: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16年宁网挂第03号)补充公告如下:
根据规定,参与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
根据上述要求,竞买人在申请参加土地招拍挂活动时,须出具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另行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附后)及审计报告,我局将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返回南京365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