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高出第02号

来源: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2019-05-06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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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土地 

(点击查看大图)

三、出让条件 

1、NO.高淳2019G04: 

(1)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配建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 

(2)受让人须无偿代建出让地块南侧的代征道路(不在出让范围内),代征道路总面积约537.83平方米。 

(3)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 

3、NO.高淳2019G05: 

(1)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配建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 

(2)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 

4、NO.高淳2019G06: 

该地块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经评估价值为5103.7401万元, 该建筑物不得拆除,由土地竞得人与江苏高淳国际慢城管委会另行结算。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不得联合竞买。其中: NO.高淳2019G04、NO.高淳2019G05地块的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

2、住宅用地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3、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19年5月15日起登陆高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按要求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19年5月26日至2019年6月4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7:00期间可登陆 高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等,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19年6月4日16: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竞买人须仔细研读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系统的详细情况及法律责任。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9年6月5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6月5日 10:00NO.高淳2019G04 10:20NO.高淳2019G05 10:40NO.高淳2019G06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19年6月5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以上住宅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申报面积200平方米,申报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资金要求

(1)挂牌出让成交当日,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其中成交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2)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至50%;余额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付清。

(3)如竞得人未按上述期限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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