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溧水最新拆迁计划出炉!补偿费用标准曝光……

来源:365淘房 2019-03-06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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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淘房  前方高能预警!溧水高淳又将有一大批人暴富!

官方发布!溧水经济开发区红星村、经济开发区富滨村、经济开发区、塘西社区、和凤镇毛公铺村即将迎大面积拆迁,部分征地片区补偿费达8.7万/亩......

高淳淳溪镇八字角村、桠溪镇瑶宕村也发布了区域征地告知书,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27万/公顷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13.5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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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溧水多个片区将迎拆迁溧水又将有一大批人暴富!

就在日前,南京市规划局发布了溧水部分区域征地告知书,经济开发区红星村、经济开发区富滨村、经济开发区、塘西社区、和凤镇毛公铺村即将迎来拆迁,进行大改造!

经济开发区红星村:拟征该村范围内集体土地2.4282公顷,约为36.423亩,征地片区补偿费为8.7万/亩,其中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拟按(溧政发【2011】64号)文件标准执行。

 

经济开发区富滨村:拟征该村范围内集体土地0.4003公顷,约为6.0045亩,征地片区补偿费为8.7万/亩,其中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拟按(溧政发【2011】64号)文件标准执行。

溧水经济开发区:拟征开发区范围内集体土地36.4257公顷,约为546.3855亩,征地片区补偿费为8.7万/亩,其中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拟按(溧政发【2011】64号)文件标准执行。

 

 

 

 

塘西社区:拟征该社区范围内集体土地0.2655公顷,约为3.9825亩,征地片区补偿费为8.1万/亩,其中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拟按(溧政发【2011】64号)文件标准执行。

和凤镇毛公铺村: 拟征该村范围内集体土地0.9006公顷,约为13.509亩,征地片区补偿费为8.1万/亩,其中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拟按(溧政发【2011】64号)文件标准执行。

(图源:南京房地产

 溧政发【2011】64号文件如下: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详见第十二条。

第三章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第十一条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由征地区片价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两项费用组成。
征地区片价补偿费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征地区片,并采取多种方法测算出的区片征地综合补偿费标准。它的构成包括“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县国土部门会同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等变动情况,及时对全县征地区片价补偿费标准等进行调整和测算,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二条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所有者所有。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按县政府公布的指导价标准给予补偿。县物价部门会同县国土部门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制订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指导价标准,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征收土地涉及使用撤组剩余国有土地的,参照县政府公布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指导价标准向青苗和附着物所有权人补偿。
若附着物出现县政府指导价中未涵盖种类的,或附着物所有权人对特种种植、特种养殖补偿标准有异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偿价格;协商不成的,由县物价认证中心作出价格认证,认证结果作为补偿标准;对县物价认证中心认证结果持有异议的,由县政府复核后按其标准进行补偿

南京市规划局也发布高淳部分区域征地告知书,拆迁在即!

同时,南京市规划局也发布高淳部分区域征地告知书,以下这些地方也将面临拆迁改造!

淳溪镇八字角村:拟征该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2.0827公顷,约31.2405亩;

位置如下:

桠溪镇瑶宕村及有关农户: 拟征该村范围内集体土地5.3986公顷,约80.979亩。

位置如下:

拟定补偿标准: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高政发[2014]25号)、《南京市高淳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高政发[2018]20号)、《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征迁中涉及苗木收购试行办法>的通知》(高政发〔2017〕14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1.农用地:土地补偿费27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16周岁以上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障,16周岁以下人员批准撤销村民小组建制时发放一次性补助1.7万元/人

2.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27万元/公顷

3.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13.5万元/公顷;

4.地上附着物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按规定补偿。 

提醒: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南京市规划局高淳分局。

南京最全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来了!

拆迁改造一直是政府推出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拆迁安置和拆迁补偿也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

南京征收补偿安置政策↓↓↓

1、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包括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由被改造项目居民自愿选择,支持鼓励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符合规定条件的改造项目居民可以选择共有产权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安置方式。

2、各区政府在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时,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如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政府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房等)并在签约期限内搬家的,可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总额 20%的奖励,并在征收补偿方案中注明。

3、个人首次购买 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 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 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4、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5、被改造片区内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的,符合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优先办理公积金贷款。

6、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或按照配套工程实际建设支出取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类普通商品住房收费标准的 80%。

另外,在《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中,对拆迁方式和补偿款项也做了明确说明:

1、拆迁方式

依照《办法》第五条规定,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统建两种。住宅房屋拆迁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对于征地中未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的,且被拆迁人仍可从事农业生产,又没有拆迁安置房供应的个别拆迁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前提下,可以实行统拆统建。非住宅房屋拆迁全部实行货币补偿。

2、补偿款项

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或统拆统建的,对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包括6项:①拆迁补偿款;②装修补偿费;③搬家费、过渡费;④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气等拆移补偿费;⑤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⑥提前搬家奖励费。

其中,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款包括:①原房补偿款;②购房补偿款;③区位补偿款;

实行统拆统建的,拆迁补偿款包括:①原房补偿款;②建房补助款。

非住宅房屋拆迁,对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包括7项:①拆迁补偿款;②装修补偿费;③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气等拆移补偿费;④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⑤设备拆除、安装、搬迁费用;⑥停业补偿费;⑦特殊行业无法进行搬迁和再次安装使用设备的补偿。

其中,设备拆除、安装、搬迁费用和停业补偿费均以拆迁补偿款为基数进行测算。拆迁补偿款包括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

3、费用支付

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放弃申购拆迁安置房并经公证的,可以领取货币补偿款。被拆迁人申购拆迁安置房的,其货币补偿款中的拆迁补偿款由拆迁实施单位直接支付到所在区拆迁安置房财政专户,作为被拆迁人的购房款,实行封闭运作;其货币补偿款中的其他补偿费用由拆迁实施单位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只能使用拆迁补偿款申购拆迁安置房,其他补偿费用均不得计入购房款。

住宅房屋拆迁实行统拆统建的,其货币补偿款中的拆迁补偿款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直接支付到统拆统建专门帐户,作为建房费用,不支付给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款中的其他补偿费用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支付给被拆迁人。《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用设施配套费和可能发生的办理农转用手续等费用,由拆迁人支付到统拆统建专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

按前述规定将被拆迁人拆迁补偿款直接支付到区拆迁安置房财政专户或统拆统建专门帐户的,其利息归被拆迁人,在选房时由拆迁安置房建设方与其结算。计息期限自资金拨入之日起,至选房之日止。计息标准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由拆迁实施单位支付给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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