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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5年全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5〕1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全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各小学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2.适龄儿童应具有行政辖区内家庭户常住户口。原则上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产权证(房产证)三者一致。
招生过程中需审核的材料: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应为儿童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不含纯商业用房)。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则该儿童或其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0%(含)以上产权。家长必须提供有关证件,招生学校应对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实际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再录取。
二、施教区划分
1.永阳街道
(1)力学小学溧水学校:琴音大道与天生桥大道交界口沿天生桥大道向西→秦淮大道向北→秀园路向西→珍珠南路向南→无想山大道向东→琴音大道向北合围区域。(过渡学区)
(2)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琴音大道与天生桥大道交界口沿天生桥大道向西→秦淮大道向北→秀园路向西→珍珠南路向南→高平大街向东→琴音大道向北合围区域。
(3)实验小学中山东路校区:琴音大道与青年东路交界口沿青年东路向西→青年路向西→淮源街向南→秀园路向东→秦淮大道向南→天生桥大道向东→琴音大道向北合围区域。
(4)实验小学通济街校区:秦淮大道与河北路(规划)交界口沿秦淮大道向南→青年路向西→淮源街向南→中山路向西→弯子口→珍珠路→珍珠桥→沿河街向西→北门桥→望京街向北→双塘路向北→永寿路向东南→中山桥→河北路(规划)→秦淮大道合围的永阳街道所属区域。
(5)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文昌小学:琴音大道与青年东路交界口沿青年东路向西→秦淮大道向北→开园路向东所合围区域以及该区域东侧永阳街道区域(不含原东庐)。
(6)状元坊小学:原黄栗树村→毓秀路→南门桥→中大街→南门口→中山路向东→弯子口→珍珠路→珍珠桥→沿河街向西→北门桥→望京街向北→双塘路向北→永寿路向西→栖凤路合围的永阳街道所辖区域。
(7)第三小学金龙路校区:原黄栗树村→毓秀路→天生桥大道向东→珍珠南路向南→无想山大道向西永阳街道辖区范围。
(8)第三小学庆丰路校区:淮源街和秀园路交界口→秀园路向西→珍珠南路向南→天生桥大道向西→毓秀路向北→南门口→中山路向东→淮源街向南合围区域。
(9)东庐小学:原东庐所辖琴音大道东侧区域户籍适龄儿童。
2.开发区
(1)状元坊小学双塘路校区及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开发区所辖的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八个社区范围内,珍珠北路以西区域为两校共同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可以在以上两所学校中任选一所报名入学。开发区辖区内珍珠佳苑、琴韵华庭、碧水家园三个小区为状元坊小学双塘校区施教区。
(2)开发区小学(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红光路校区):在开发区所辖的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八个社区范围内,珍珠北路以东区域范围(不含珍珠佳苑、琴韵华庭、碧水家园)。
(3)南外仙林分校溧水学校:开发区辖区内秦淮社区、康怡社区、群力社区、崇贤社区、空港社区、乌山社区、柘塘社区等七个社区。
(4)柘塘小学、群力小学:施教区不变,以上两所学校与南外仙林溧水学校施教区重合的学生,可在原学校与南外仙林溧水学校中任选一所报名入学。
(5)沙河小学:沙河社区。
3.其他镇(街)
其他镇(街)中心小学负责本镇(街)范围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工作,统一划定本镇(街)内各小学的施教范围。
三、特殊情况说明
1.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一年级新生今年在力学小学溧水学校过渡,过渡期为一年。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中山东路校区施教区内一年级新生可以直接选择力学小学溧水学校入学。
2.永阳街道(不含东庐小学施教区)和开发区所辖的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八个社区范围内,若户籍与房产不属于同一施教区,则分配至房产所在施教区的小学入学。
3.只有户籍而没有房产,属于永阳街道(不含东庐小学施教区)户籍,在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文昌小学入学,属于开发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八个社区户籍的在开发区小学或状元坊小学双塘校区入学。
4.永阳街道(不含东庐小学施教区)和开发区所辖的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八个社区范围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但无以上城区户籍的儿童,若施教区学校学位有空余,可照顾性安排在相应小学入学,若施教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此项照顾性政策只适用于2025年一年级新生入学,中途转学需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被拆迁的家庭户,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根据家长意愿,可以在原施教区学校或拆迁安置点施教区学校选择其一就读,但必须提供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6.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儿童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多套房产的,以监护人提供的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房产为准。
7.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施教区范围内新月湾、天人佳园、华辉秦淮湾和秦淮缘小区符合其入学条件的儿童可申请至实验小学通济街校区就读。符合实验小学中山东路、崇文路校区入学条件的儿童可以申请到实验小学通济街校区、第三小学庆丰路校区和状元坊小学就读。此项照顾性政策只适用于2025年一年级新生入学。
8.从今年开始,柘塘小学和柘塘中学进行九年一贯制办学,柘塘小学一年级放在柘塘中学办学,二年级至六年级仍在柘塘小学办学。
9.随迁子女入学,参照《南京市溧水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办法》(溧教〔2025〕15号)执行。
四、政策照顾对象
在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子女给予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溧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驻溧部队现役军人;纳入服务保障的溧水区“紫金山英才卡”人才;《溧水区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相关服务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统筹安排。
五、有效信息截止时间
户籍迁移落入和不动产产权证(房产证)领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1.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各校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坚持公平原则,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3.严格执行纪律,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要求,坚持阳光分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强化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4.健全监管机制,强化中小学招生督查问责。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完善招生工作流程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和教育督导部门将强化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督查,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见附件2),畅通咨询和申诉受理渠道。发现违规招生的行为,坚决查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招生宣传,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和舆论氛围。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和各校要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正面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同时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率。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1
2025年南京市溧水区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5月16日,区教育局公布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5月25日~5月30日,学区生(含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登记,各校同步开通线下咨询点。(家长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
5月25日~6月4日,对一年级新生登记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和现场审核。完成统筹调剂工作。
7月15日前,各校分批次公布新生名单。
8月8日前,各校上报一年级新生招录名册(电子稿、纸质稿),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8月10日前,完成小学招生工作。
若报考南京市民办小学
6月14日~15日,小学新生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8日,同步进行南京市民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9日,市教育局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7月1日~11日,被电脑派位随机选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试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00。
附件2
2025年南京市溧水区小学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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