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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秦淮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秦淮教育发布 2025-05-16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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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秦淮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施办法

为做好2025年秦淮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5〕10号)要求,结合区域实际,现制定我区2025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落实法定责任,全面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保障儿童少年入学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严格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要求

区教育局统筹公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科学编制和下达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均衡分班要求,坚持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三)坚持公平原则,全面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

二、报名要求

(一)秦淮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1.报名办法。秦淮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家长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和填写电脑派位志愿(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对信息化使用困难等特殊情况,同步开通线下服务渠道。

2.入学条件。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在2024年5月31日前办理好户籍、产权证相关手续并实际居住的毕业生可在施教区初中入学。原则上每套住房只安排一名学生在施教区初中就读。

(1)除上述条件外,属下列情况之一,可按施教区初中入学办理:

①毕业生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南京市户籍、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毕业生户口单立、毕业生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持有者仅为毕业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毕业生自出生之日即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房屋产权证持有者仅为毕业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户口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

(2)属下列情况之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①拥有本区户籍的毕业生,其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安置或未重新购房的;已安置或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

②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

③未按要求及时报名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初中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

④其他特殊情况。

(二)电脑随机派位

1.报名办法。电脑随机派位由学校所在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秦淮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如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区内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其他小学毕业生可在民办初中、区内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不得参加区内热点公办初中电脑随机派位。

2.录取办法。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后,被电脑随机派中的毕业生(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及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确定直升的学生,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初中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回施教区公办初中就读;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省外市(县),随法定监护人到南京(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南京市户籍在本市辖区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1. 报名办法。在秦淮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家长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对信息化使用困难等特殊情况,同步开通线下服务渠道。

2.入学条件。登记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在秦淮区居住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2025年5月31日);(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2025年5月31日)。

符合以上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待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学生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招生

1.入学办法。2025年秦淮区公办初中招生的施教区划分施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并存的方案。

秦淮区原白下区域实行单校划片,为施教区内每位应届小学毕业生派定初中义务教育学位。

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实行多校划片,为施教区内每位应届小学毕业生派定初中义务教育学位。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公办初中招生划分为两个片区进行,若填报同一所学校志愿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若填报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录取。未能录取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政策照顾对象。依据《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秦淮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二)民办初中招生

1.入学办法。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2.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四、工作日程

5月15日(周四)至5月19日(周一),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5月22日(周四)起,民办初中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25日(周日)至5月30日(周五),小学毕业生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登记。对信息化使用困难等特殊情况,同步开通线下服务渠道。

6月4日(周三),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初中学校、区内热点公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计划和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公办初中学位派定计划。

6月6日(周五)至6月7日(周六),小学毕业生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其中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公办初中学位派定填报志愿需到指定地点:在区内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家长到就读小学填报学位派定志愿;秦淮区户籍的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到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秦淮区三条巷92-1号)填报学位派定志愿。

6月24日(周二)至6月25日(周三),秦淮区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登记。

6月28日(周六),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公办初中学位派定。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区内热点公办初中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9日(周日),市教育局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7月5日(周六),南京外国语学校组织语言能力测评。

7月1日(周二)至7月11日(周五)期间,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00。

7月12日(周六)至7月13日(周日),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3日17:00。

8月10日(周日)前,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规范、平稳地做好2025年秦淮区初中招生工作。

(二)落实责任监督

各初中学校承担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加强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于各种违规招生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按照《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要求予以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

区教育局要深入细致解读本区入学政策。各初中学校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努力为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六、其他

1.本办法由秦淮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招生咨询电话:52650655;招生监督电话:52650611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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