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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布!南京公积金买房再出好消息……

来源:365淘房 2018-01-1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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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淘房 周小颖 今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应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以方便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房地产开发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可以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电话12329反映问题。

对具备签订按揭协议条件但坚决不办理准入手续的房地产开发单位,我中心将依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7日内通过中心官网进行公开,同时利用“南京市‘七日双公开’信息采集平台”导入“信用中国网”,以及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将相关单位列入严重失信类黑名单。 

如楼盘因所在土地已设抵押,土地用途为商用,销售房产为独栋、类独栋、联排住宅等不具备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揭协议条件的情况,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如实将原因告知购房人,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关于楼盘按揭协议办理进展情况,购房人可以通过“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以及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月8日

南京楼盘可贷公积金,贷款额能否提高?官方:暂无计划

早前,一些买房人向记者反映,称有个别楼盘表示自己尚未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因此办理不了公积金贷款。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根据最新的公积金贷款规则,只要是领取了销许的住宅项目,均可跟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满足买房人的公积金贷款需求,不过,也有集中情况是例外的。

“主要分三类,一是开发商销售的楼幢处于土地抵押的状态,这是无法贷公积金的”,该人士说,另一类是楼盘项目的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也贷不了公积金,还有一种情况是,销售房产为独幢、类独幢、联排住宅时,也不具备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的条件,买房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分辨清楚。

市场人士介绍,南京市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与国内一线城市比较,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例如北京的最高额度为120万,上海为个人50万、家庭100万;部分强二线城市中,杭州市为个人50万、家庭100万,成都为个人40万、家庭70万,省内的苏州为个人45万、家庭70万,常州为个人30万、家庭60万。

不难看出,与房价对比,南京的公积金最高额度偏低是不争的事实,相关部门有提高额度的计划吗?

目前并没有计划”,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表示,贷款额度是根据公积金的使用量来测算的,要确保南京公积金“水池”的平稳与安全,未来一旦有调整将会尽快公布。

目前,贷款终审时间由去年初的5个工作日完成,逐步缩减到1个工作日完成放款审核保持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自2017年以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比较充裕,如果借款人在购房时仅仅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阶段在具备放款条件后,3天内即可放款。(扬子晚报交汇点记者 马祚波)

买房怎么用公积金?

近日,很多人来问,“公积金怎么贷款?”,还有人来问怎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付房租的,下面我将一一为你解答~

 

购房提取公积金

提取流程:

a.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现金(转账)支票;

b.带齐材料,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网点办理提取

新房提供资料:

市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子上有配偶名字提供结婚证,现金(转账)支票

二手房提供资料:

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金(转账)支票

办理时间:购房1年之内(新房:商品房买卖契约登记备案1年之内;二手房:交纳契税1年以内

注意事项:账户里保留至少1元,如果需要还月供,需保留至少13个月的金额。

提取还公积金贷款

1、委托逐年、逐月还贷

逐年:账户至少保留1元(可选择缩短贷款期限或减少月还款额的还贷方式);

逐月:账户内留有月缴存金额12倍余额

办理流程:

a.在受委托银行领取委托协议书或在www.njgjj.com下载协议书

b.携带材料前往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书

材料:

a.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b.借款人及配偶的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或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c.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借款合同、委托协议同时签订的不提供)

2、柜面提取还贷

办理流程:

a.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b.到银行开具一年内归还房贷明细、贷款证明;

c.带齐材料去公积金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柜面转账

常规提取资料:

a.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b.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c.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d.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特殊提取资料(归还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a.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b.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c.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d.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e.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银行)出具的一年内还款明细;

f.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期缴存明细;

g.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1、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

适用情况:

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所需材料:

a.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b.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c.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贷款证明);

d.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e.商业贷款合同原件。

f.相关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验的其他材料。

办理条件:

每个账户留存余额须不小于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时本缴存账户月缴存额的12倍;

办理程序:

a.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

b.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银行: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江苏紫金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等。

下列情况不能办理逐月还商贷:

a.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b.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的;

c.相关文件规定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况。

2、柜面逐年提取还贷

适用情况:

未承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本地、异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省公积金,铁路、省监狱、华东石油局等)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材料:

a.贷款合同;

b.贷款证明;(贷款银行开具)

c.身份证;

d.主贷人不是本人提供结婚证;

e.单位财务部门开具提取申请单(支票);

f.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办理地点:

备齐以上材料到单位缴住房公积金银行网点办理。(例:单位在建设银行大行宫网点缴存公积金就只能去此网点办理)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条件

1、公积金连续缴存满3个月。

2、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南京市本市行政区内无住房。

材料

1、个人或者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3、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4、单位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有公积金龙卡的带上卡

特别提醒:不需要再去房产局档案馆开无房证明!

流程

只需一步:带齐上述材料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银行直接提取。

额度

南京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额度为:不需要提供租房发票,个人不超过900元/月,夫妻双方不超过1800元/。

时间

全年

常见问题解答

 

Q:在异地购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款?

A:(1)在中心信息系统中未查询到房产信息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2)在中心信息系统中查询到有房产信息,且职工购房所在地为职工户籍地或工作地的,以下两种情形均可提取:

若房屋套数小于2套(含),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若房屋套数大于2套,但职工因购房原因提取次数小于2次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Q:名下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再次购房时能否提取?

A: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夫妻双方购房提取均未满两次的,其夫妻双方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职工夫妻一方未满两次的,仍可申请提取未满两次一方的住房公积金。

Q:配偶在非南京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A:借款人配偶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在申请贷款时可按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计算可贷额度。 

Q:在异地购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A: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在本市无房的;(2)购房所在地是其户籍地或工作地的。

Q:征信报告以前有过逾期记录,几毛钱,会影响公积金提取还款吗?

A:需要将个人征信报告带到银行,由银行来视情况而定。存量房业务中心金融部总监童身贵提醒,如果想要办理逐月还款的话,逾期情况一般2年内不能超过3次。

Q: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要怎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A:审核提取人提供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若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全部到场,且协商确定继承份额并签字确认的,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若顺序继承人无法全部到场,需办理公证手续。

Q:在本市更换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A: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在本市新单位工作的,单位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转移电子表格(一次办理多人转移时提供)及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出手续:(一)新单位的接收证明;(二)《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三)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详情点击阅读:别再让你的钱睡大觉!公积金传来两大好消息|附提取攻略大全

 更多关于公积金的问题,可以咨询全国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12329

综合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扬子晚报交汇点记者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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