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共有产权房为困难群体“兜底”

来源:365淘房 2017-08-15 16:38

手机看资讯

传送到手机分享给朋友随身阅读

关注微信看猛料

365淘房 彭敏 近日,50户住房困难家庭来到溧水区房产局,为自己成功申请的共有产权房办理购房合同,他们将很快拿到新房钥匙,顺利入住。很多购房者都欣喜表示,他们非常期待入住新房。

小编从溧水区了解到,共有产权房是指保障对象与政府共同拥有产权的住房。作为保障性用房,面积一般不超过90平方米。目前,共有产权房只针对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区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开放申请,没有名额限制。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5家庭拥有车辆情况在规定标准以下。

共有产权房五年后可交易

按照溧水区政策规定,保障对象可分次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产权份额。按照家庭收入困难情况,首次购买的产权份额,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低于50%,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低于70%,其他保障对象不得低于80%。自首次购买产权5年内,保障对象可根据自身需求,分次继续按原购买价格购买剩余产权份额;5年后购买的价格根据市场价评估确定。

在价格方面,共有产权房价格略低于周边商品房价格。同时,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部门应优先办理。

共有产权房可否买卖呢?小编了解到,按照政策,共有产权房自购房发票记载时间5年后可交易。政策规定,保障对象取得完全产权份额前,共有产权房不得擅自用于出租经营,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个人产权部分抵押需经共有产权人同意,否则由公有产权人依合同约定予以追责。自购房发票记载时间5年后,经共有产权人同意,共有产权保障房可上市交易,交易价格按届时市场价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保障对象使用共有产权房期间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先取得共有产权完全产权,或按照约定退出。

还可选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除了共有产权保障房外,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区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人员还可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据悉,溧水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包括租赁补贴发放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其中,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在市场上自行租赁住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保、低收入和重点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目前执行的标准分别为:16元/月/㎡,14元/月/㎡,9元/月/㎡。

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保障对象需要按月按建筑面积缴纳公租房租金(含物业管理费),低保、低收入家庭分别缴纳标准租金的10%、20%。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金实行租补分离,承租家庭足额缴纳租金后,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给予其租金的50%补贴。(通讯员 周颖 沈科达)返回南京365淘房>>

  • 独家团购
  • 看房报名
  • 订阅楼盘优惠

365推荐

换一换

热门专题

更多
  • 从南京拍地分布看未来哪里房价最高

  • 人傻钱多?他们为什么挤破头进南京

  • 决定未来几年南京房价的名单出炉

  • 南京公寓到底能不能买?真相在此

  • 一篇看透彻南京共有产权房

365直播

更多直播

2017南京高端居住价值峰会

2017-07-20 14:00:00

2017.7.20,南京圣和府邸豪华精选酒店府邸厅... 【详情】